关于优化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业务流程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位注册人员:

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人员跑动,现决定优化我省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业务流程。自2023年7月11日起,办理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业务请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以下材料(不再需要现场提交证书原件和纸质申请表):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已解聘证明或者是承诺书。

5、社保证明、退休证或者是承诺书。

二、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系统提示通过后,请于每周二带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到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证书变更签字盖章(不再需要打印证书领取单)。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号209室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2423974887

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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