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企业登陆“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按业务类型(如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等)选择登陆模块,按系统所需上报数据及扫描件。
一、初始注册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职业资格证书; 3.身份证; 4.照片;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需参加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7.外国人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需要承诺事项: 1.受聘于工程造价岗位; 2.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已办理退休;
二、变更注册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 3.其他材料(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新身份证); 需要承诺事项: 1.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已办理退休;
三、延续注册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延续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需要承诺事项: 1.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
四、注销注册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注销注册申请表。注销注册申请表无聘用单位签字、盖章的,应提供与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包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2.注册证书;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 辽ICP备09027508号-1 | 网站地图
Baidu
map